邹城市人民医院
肿瘤日间治疗的治疗和排除标准
肿瘤日间治疗患者准入标准:进行日间诊疗的患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经过肿瘤专科医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日间治疗:(1) 组织学、细胞学证实的恶性肿瘤;( 2) 排除化疗、靶向或免疫治疗等禁忌证,用药前需签署知 情同意书;(3) 无严重的合并症( 如合并其他疾病, 日间治疗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重要器官( 如心、 脑、肝、肺、肾、骨髓等)功能良好;(4) ECOG 评分≤2 分,生活自理;(5)年龄≤75 岁(在具体执行中可视情 况适当放宽);(6) 各项化验检查及其他辅助检查结 果符合治疗基本要求;(7)治疗方案便于日间操作,药 物输注时间≤8 h , 不良反应可控;(8)患者意识清楚, 能正确理解诊疗方案,依从性好,可按时就诊及随访; (9) 有畅通的通讯方式及应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10)根据病情需要决定陪护的必要性。
肿瘤日间患者排除标准: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患者,不应收治:(1) 合并严重并发症( 包括需外科协助 治疗的并发症)和( 或)感染发热期间的患者;(2) 依从性差、沟通能力差,不能充分合作的患者;(3) 生活不能自理,且无良好护理能力陪护的患者;(4)有严重精神疾病或认知障碍的患者;(5) 主诊医师评估需要 密切留观的患者;(6)患者办理入住日间病房手续后, 血生化等检查发现不符合日间诊疗标准的,宜终止日间诊疗,及时办理转诊或出院至相关专科治疗。
邹城市人民医院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