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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通知通告
关于加强病区及陪护人员管理的公告
作者:邹城人民医院    来源:    浏览:0

各病区、各位患者及其家属: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病区及陪护人员管理的通知》(济指办发〔2020〕46 号)要求,为有效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切实提高我院病区及陪护人员精细化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病区、各位患者及其家属严格贯彻执行。

一、坚决把好入口关。根据本单位实际,科学设置入口处,根据每日进入院区人流、车流数量,合理配置值守人员,每个通道至少安排1名安保人员、1名医务人员共同值守。严把院区入口第一道关,切实做到每一名进入院区人员,包括各类工作人员、患者、家属以及车辆上的所有乘客,均要逐一进行“一看一测一查”(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加强院区入口处值守人员的培训,确保每一名上岗的值守人员都要熟练掌握当前疫情防控规定和查验要求。

 二、一律实行入院前宣教。各科室要进一步强化首诊负责制,将疫情防控有关知识宣教工作关口前移。医生接诊时, 对需要入院治疗的患者及家属,要逐一进行“禁止探视、一患 一陪护、入院前核酸检测”等相关规定宣教。医院充分利用明白纸、宣传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形式,大力宣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医院管理规定,争取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三、精准设置病区出入口。每栋病房楼只保留1个入口、1个出口,确保整栋病房楼的人员一个通道进入。医院在一楼出入口安装智能化管控设备,利用信息化手段管控进出人员。对没有实现信息化管控的病房楼,每个班次至少安排1名安保人员、1名医务人员值守一楼入口处,实行24 小时轮流值班,确保全天候、无空档。每一层病区均要科学合理设置独立门禁,实行 24 小时门禁管理。病区门禁处,安排熟悉工作流程人员值守,并确保经过规范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规范统一陪护证件。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统一规范使用市里统一制作的陪护证,陪护证正面要详细登记患者姓名、住院号、所在科室和病区,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与患者关系等事项。陪护证要加盖发放科室印章方可有效。

 五、严格落实陪护探视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取消非必要的现场探视和陪护,确需陪护的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后,凭发放的陪护证进入病区。患者办理出院时,陪护证应一并收回病区管理。对因长期住院中途需要更换陪护人员的,应经患者所在病区同意后,收回原陪护证,待更换的陪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后,重新发放陪护证;对急危重症、术后、新生儿等确需增加陪护人员的,应经患者所在病区同意后,方可适当增加,增加的陪护人员须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取得陪护证后,方可进出病区。医院积极开展“无陪护病房” 。隔离留观室一律不安排陪护。

 六、强化身份查验和健康监测。病房楼入口处工作人员,要对进入病房楼人员逐一进行“双证”(陪护证+ 身份证)查验,查验内容包括体温测量、有无身份证、有无陪护证、“双证”是否一致、人证是否相符等,核实正确方可准 许进入,坚决禁止无证件、人证不符等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各 病区要对陪护人员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并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姓名、陪护人员姓名、有无流行病学史、有 无各类可疑症状、核酸检测结果、每日体温等。同时,还要严 格履行劝导佩戴口罩职责,确保病区内所有人员规范准确佩戴 口罩。

 

 

 

                             邹城市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