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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活动
邹城市人民医院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志愿者上岗服务规范
作者:邹城人民医院    来源:    浏览:0

一、 统一着装上岗。志愿者在岗期间,应穿着志愿者统一服装,佩戴志愿者标志,携带志愿者服务手册等常用服务用品和资料。

二、服从统一管理。志愿者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20分钟开始签到,志愿者须亲自签到,不可代签、冒签;签到注明到岗和离岗时间,迟到、早退者需注明原因。如因故无法参与服务需提前请假,由服务队队长或其委托的考勤负责人予以记录。

三、坚守工作岗位。志愿者在岗期间不能无故离岗、脱岗。因提供志愿服务等原因短时间离岗须告知站内其他志愿者。需要离岗提供志愿服务的不应影响站点正常志愿服务的有序进行,除统一安排,原则上不提供长时间、长距离离岗志愿服务。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志愿者对承担的每一项服务任务,要做到有始有终,尽职尽责。志愿者在岗期间不得接待亲友来访,不得从事与志愿服务无关的活动,坚决杜绝站点脏乱、仪表不整、歪站斜坐、大声喧哗、追逐嬉闹、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等有损志愿者团队形象的情况发生。

五、提供优质服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用语文明、举止得体,注意外事礼仪,遵守国家安全纪律,遵守社会公德,确保良好的志愿服务形象和优质的志愿服务水平。

六、增强团队意识。志愿者之间要积极沟通协调,注重团结协作,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提醒、互相监督,服从统一安排,形成坚强的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注意自身安全。志愿者在岗期间,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保护好人身、财物安全。确保通讯工具保持畅通,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与服务站管理人员取得联系,获得支持和帮助。

八、爱护站点设施。志愿者要做好对站点设施的管护,按要求妥善做好站点设施的摆放、收存等工作。站点设施出现损坏,应及时向服务队队长汇报情况。

九、及时记录服务情况,定时总结工作。志愿者上岗时需在岗点工作记录册上及时记录当日志愿服务情况,每周整理一次工作日志;各岗每月整理一次本岗工作日志,总结本月服务经验,提出下月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