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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作者:邹城人民医院    来源:    浏览:0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1. 目的:为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 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邹城市人民医院党 风廉政建设制度。 

2. 范围:院党政领导班子、共产党员。 

3. 定义:无

 4. 内容:

 4.1 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在卫生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院长、书记为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 人。院领导班子内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依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规定,明确责任范围,充分依靠党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发挥医院工会的监督作用, 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医院党政建设工作重要日程,与主要业务工作一起抓好,使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落实到实处。 4.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

4.2.1 院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责任 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必须承担三项责任,即自律责任、监督责任、查处责任。 

4.2.1.1 自律责任: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2.1.2 监督责任:认真监督所管干部和科室的行为,尤其是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人员,经常 查询过问,防患于未然。 

4.2.1.3 查处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部门和人员发生的违纪问题或发现的线索,及时报告,组 织力量和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4.2.2 共产党员的责任

4.2.2.1 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 医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2.2.2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努力提高自 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4.2.2.3 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发现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协助党组织调查取证,查清问题。 

4.3 具体措施

4.3.1 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医院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医院支部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计划、部署、 检查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把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党风表现状况,作为考核、 任用、晋升干部的重要依据。

4.3.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自身做起,医院领导成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 的法规法令,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以及有关决定和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保持和发扬 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密切党群关系,经常虚心听取院职工的意见,为基层和职工排忧解 难,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4.3.3 进一步健全约束机制,严格医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有关规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自 身党风情况,经常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要拓 宽党风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社会舆 论的监督,使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5. 相关文件:

5.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中发[2010]19号)

5.2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鲁 发[2013]7号)

5.3 《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发[2013]27号)

5.4 《中共邹城市委关于印发〈邹城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的通 知》精神(邹发[2014]13号)

6. 流程:无

7. 使用表单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