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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者:邹城人民医院    来源:    浏览:0

邹城市人民医院

文件名称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文件编号

M-990101-003

页数/总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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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科室

党委办公室

版本号

2019-01-A

 

1. 目的:为加强和改进我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使中心组学习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2. 范围:党委中心组成员

3. 定义:

4. 内容:

4.1 学习组织

4.1.1 党委建立学习中心组,中心组由医院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党办、院办、纪委、人事科等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还可吸收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4.1.2 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办主任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党委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4.1.3 中心组组长或副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交流,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

4.1.4 办负责学习计划、学习专题的拟定,负责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学习资料的提供、授课专家学者的邀请、人员的通知、考勤、学习记录的整理、学习情况的通报等工作。

4.2 学习内容

4.2.1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2.2 党的重要文献、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4.2.3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法律法规。

4.2.4 学习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现代社会、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学习内容。

4.3 学习方法

4.3.1 大力加强学习的针对性。要紧紧结合医院中心工作,结合医院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活动,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和要求,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读书与讲座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医院建设相结合,专题学习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4.3.2 严格组织好集中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半天,每次安排1—2个专题,力求研讨内容集中,主题深入、切实。中心组成员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实因公务等不能参加学习的,应提前向中心组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主动补课。党办要做好学习的各项准备工作,学习研讨内容和有关学习资料提前两天送交中心组成员,并做好发言记录和记录的整理。

4.3.3 切实抓好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利用工作之余认真自学,有计划地精读原著,选读一些有关当代政治、经济、管理、法律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书籍,并做好读书笔记。

4.4 学习管理

4.4.1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医院总体部署并结合我院实际,中心组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中心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计划的审定,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学习计划的拟定和计划的具体实施。

4.4.2 认真做好中心学习的自查。每年年终要对中心组全年学习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是中心组学习计划和落实情况,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结合理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的情况,集中研讨的发言质量以及学习成果等。

4.4.3 抓好学习情况通报。每次学习研讨发言要及时整理,将有关中心组学习的动态和主要成果通过院周会形式向全院传播,促进和引导党员干部的学习,为创建学习型医院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5. 相关文件:

6. 流程: 

7. 使用表单及附件: